浙江省:《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创建时间: 2026-08-26 10:50:28 浏览量:5
为了加强和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保障我省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起草形成了《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2026年9月17日,欢迎各界人士积极建言献策。
信函请邮寄至: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省公安厅法制总队,邮编310009;
电子邮件请发送至邮箱:ZJ_GAFZ@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意见反馈)。
附件: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浙江省公安厅
2026年8月18日
附件:浙江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预览
原文链接: https://gat.zj.gov.cn/col/col1229495724/art/2026/art_729849f32e9041c5abd0d4554916df7d.html
来源:浙江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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