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福建省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2026—2030年)》
成文日期:2026-07-26
发文单位: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闽政〔2026〕1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福建省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2026—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服务业扩能提质行动方案
(2026—2030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部署要求,加快构建优质高效的服务业新体系,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
突出需求牵引、改革攻坚、科技赋能、开放合作,破除制约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更好推动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力争到2030年,全省服务业增加值突破4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突破55%。
二、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1.科技服务。(省科技厅、工信厅、市场监管局、数据管理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等按职责分工落实。以下均需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物流服务。(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工信厅、农业农村厅、数据管理局,省邮政管理局、福建海事局,省港口集团、大数据集团)
3.数据服务。(省数据管理局、工信厅,省大数据集团)
4.金融服务。(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行福建省分行,福建金融监管局)
5.节能环保服务。(省发改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商务厅、自然资源厅、住建厅、机关管理局,省税务局,省供销社)
6.商务服务。(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工信厅、人社厅、商务厅、数据管理局,省大数据集团)
三、推动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
7.居民服务。(省商务厅、人社厅、住建厅,省邮政管理局、福建金融监管局)
8.新型零售。(省商务厅、市场监管局,省委社会工作部,省邮政管理局)
9.养老托育。(省民政厅、卫健委、教育厅,省大数据集团)
10.健康服务。(省卫健委、医保局、体育局)
11.文旅体育。(省文旅厅、体育局、发改委,省高速公路集团)
12.住宿餐饮。(省商务厅、文旅厅)
四、促进服务业数智化、标准化、融合化、国际化
13.强化服务业数智化转型支撑。(省发改委、工信厅、住建厅、数据管理局)
14.加快服务业标准化体系建设。(省发改委、商务厅、文旅厅、工信厅、住建厅、市场监管局、数据管理局)
15.提升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化质效。(省工信厅、科技厅、农业农村厅、市场监管局,省供销社)
16.稳步推进服务业制度型开放。(省商务厅、卫健委、数据管理局)
五、完善支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
17.财政金融。(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人行福建省分行、福建金融监管局、福建证监局)
18.投资支持。(省发改委、科技厅、工信厅、市场监管局、商务厅、农业农村厅、财政厅、数据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
19.监管优化。(省发改委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20.人才支撑。(省教育厅、人社厅牵头,各行业主管部门配合)
各地各部门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结合实际细化落实举措,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大力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强化跨部门省级服务业工作协调机制,省发改委牵头抓总,各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强化督促指导,确保政策精准落地。完善服务业统计监测,定期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动态分析,强化政策效果评估。
本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 https://www.fujian.gov.cn/zwgk/zxwj/szfwj/202607/t20260731_7194421.htm
来源:福建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