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气球赛事活动办赛指南
第一章 概述
热气球赛事活动办赛指南是计划承办由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航管中心)和中国航空运动协会(以下简称:中国航协)主办、审批、授权组织的在中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举办的各类热气球赛事活动的指导性文件。
热气球赛事活动已列入国家体育总局《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目录》,申办程序应遵循《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条件及程序》要求。赛事承办单位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合法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或社会组织,可由多个单位联合承办。
第二章 赛事发布
航管中心及中国航协将通过官方网站及其他指定信息平台定期发布赛事活动申办公告,公示赛事名称和活动规模等信息。有意向承办赛事的单位按照公告的要求准备相关申办资料。
第三章 赛事申办
一、评估
拟承办单位应对热气球竞赛活动有一定了解,对于竞赛场地、空域等特殊条件先做好初期自我评估,通过电话咨询或邀请主办单位提前考察竞赛环境,基础条件满足办赛要求后再进入申请承办赛事阶段;
二、国内赛事承办
承办全国性热气球赛事,需向航管中心或中国航空运动协会提出承办赛事活动的意向申请,并递交相关资料,内容应包括:
(一)承办单位资质证明;
(二)《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申请书》;
(三)承办、协办等相关支持单位简介;
(四)拟定的比赛主会场平面图和功能区介绍、空域审批函件、拟举办地3年内的同时期气象情况说明(特别是风向、风速、降雨等内容);
(五)比赛器材、设施、标志等保障情况说明;
(六)比赛后勤保障情况介绍(包括餐饮、住宿、服装、车辆、志愿者等);
(七)赛事活动方案,包括日程安排、风险评估、交通疏导、安全保卫、消防救援、医疗卫生、地面应急预案等;
(八)宣传方案(网络、新闻媒体、舆情防控等);
(九)满足赛事正常进行的资金保障方案和支出明细。
三、国际赛事申办
计划在国内申办国际性热气球赛事活动,应详细阅读发布在官方网站的赛事申办公告,并配合赛事主管单位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和有关部门外事要求进行申报和办理相关手续。
四、赛事申办考察、评估
(一)考察
申请单位递交材料进行初审合格后,航管中心将派出考察组对承办单位和飞行场地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内容包括:
1、赛事主会场的布置、竞赛地图和空域确认;
2、和承办方以及当地政府部门明确赛事方案,日程安排、食宿车辆、宣传媒体、舆情防控、应急预案、消防救援、医疗卫生、安全保卫、交通管制等各项工作的人员安排,明确各方职责;
3、与当地液化气、丙烷供应商明确燃料瓶的当地注册,运送燃料的时间节点和存放地点的安全保卫工作;
4、其他需要协商的问题。
(二)评估
航管中心及协会组成评审工作委员会,负责审核申办单位提供的申请资料和评估承办资质,通过评分选出一家拟承办单位,报中心批准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日期一般不少于5日,公告期满无异议,签订赛事承办合同书,进行下一步的赛事筹备工作。
第四章 赛前准备工作
一、赛事组织机构和人员
航管中心、中国航协与承办单位、协办单位共同成立赛事组委会,双方按赛事承办合同分工,各自履行职责。竞赛组委会成员必须经主、承办方协商确定,组委会成员组成:主任、执行主任、副主任、委员等。组委会下设竞赛委员会,负责赛事活动的全面工作,并对竞赛飞行安全负责。竞赛委员会工作由竞赛主任负责,设置指挥组、仲裁组、安全组、裁判组、气象组、保障组、后勤组、宣传组等,竞赛主任一般由中国航协项目负责人或指定负责人担任。
二、赛事公告
航管中心、中国航协将在官网发布赛事公告,符合条件的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按照公告要求报名参赛。中国航协负确定运动员、工作人员、裁判员名单,竞赛活动使用的热气球和其他竞赛器材,由组委会统一协调。
三、赛事保险
比赛期间由组委会统一购买赛事公众责任险,保额不低于1000万,保险责任包括第三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地面设施、农田损失、赛事器材损坏等,保险期限为赛事工作人员报到日至赛事闭幕后3个工作日。赛事期间承保公司派出专人对赛事进行24小时保障。
每位参赛(主飞、助手)须投保最低80万元保额的飞行意外伤害险,并签署免责协议。赛事期间如因个人原因违反操作程序和飞行手册要求,对组委会的指挥拒不执行,造成个人人身伤害以及财产损失和第三方损失由执飞人员个人承担。
第五章 赛中、赛后工作
一、总任务发布会
总任务发布会一般在开幕式前一天进行,全体参赛人员参加,会议内容包括:宣布赛事活动总体概况,参赛运动员、裁判员、工作人员名单,竞赛规则,场地、气象分析,安全、后勤保障工作介绍,赛事期间对于各类人员的要求和各项工作的布置等。
二、适航检查
开幕式前,组委会将组织适航检查人员对参赛热气球和辅助器材做统一适航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不符合要求的器材不允许参赛,运输费用自理。
三、开、闭幕式
开、闭式由组委会统一协调,具体程序和内容需经主办方同意。
四、赛中管理
(一)国内A类赛事
全国最高水平综合性运动会或单项赛事活动,如锦标赛、冠军赛等,不少于50支参赛球队;
至少完成2次飞行(起飞和着陆),实际完成不少于4个任务,举办时间不少于6-8天;
(二)国内B类赛事
全国性系列赛,如公开赛、精英赛、俱乐部联赛、选拔赛等,不少于30支参赛球队;
至少完成2次飞行(起飞和着陆)、实际完成不少于3个任务,举办时间不少于5-7天;
(三)国内C类赛事
区域性赛事,如某省、或区域性挑战赛,精英赛等,不少于20支参赛球队;
至少完成2次飞行(起飞和着陆)、实际完成不少于2个任务,举办时间不少于4-6天。
(四)每个竞赛日比赛前要召开当天任务发布会,参赛全体人员参加,竞赛主任根据天气情况设置当天的竞赛任务,布置安全注意事项和赛事保障要求;每个竞赛日结束后,适时召开当天竞赛总结会,总结比赛中出现的各类飞行、地面安全隐患和注意事项等。
(五)国内赛事按照颁布的中国航空运动协会《热气球竞赛规则(AX级-2026)》执行,需要附加规则将在赛事开幕前公布。
(六)国内举办的国际性赛事按照国际航联最新热气球竞赛规则执行,需要附加规则将在赛事开幕前公布。
五、赛后总结
赛事结束后,所有人员参加赛事总结会,宣布比赛总成绩和赛事期间的违规行为和处罚结果,球队主飞负责整理热气球和配套器材清点、打包、交接装入运输车辆后,参赛人员可以离会。
第六章 媒体宣传
为了保证赛事的宣传效果,开发项目的拓展空间,应专门成立赛事宣传组,从赛前、赛中、赛后三个时间节点对赛事和项目进行宣传和普及。
一、赛前宣传
在赛事开始前,应通过各方平台和媒体对赛事进行宣传预热,拟定比赛新闻通稿,有条件的地方,可在赛前召开新闻发布会。
二、赛中宣传
提前邀请相关媒体到现场进行赛事报道,宣传赛事开展情况和与当地文旅融合的重点途径,结合航空体育项目特点的文创产品商业开发和应用场景介绍。
三、赛后宣传
比赛结束后,及时将各媒体宣传报道的文件进行汇总,形成书面报告,并在赛事结束后利用相关平台和途径针对赛事情况进行综合报道和宣传。
四、有关赛事宣传文稿和视频、图片,未获得赛事主办方的允许,不得对外发布,不得擅自修改或直接用于个人或企业宣传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