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飞罚款上限翻10倍!CCAR-73部《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正在征求意见,3月30日截止
创建时间: 2026-03-10 13:49:21 浏览量:881
近日,民航局运行监控中心组织修订了CCAR-73部《民用航空预先飞行计划管理办法》并面向行业公开征求意见(2026年3月30日前截止)。新版办法修订稿扩展为六章四十九条,增设了独立的“第四章 监督管理”, 将航空营运人统一改为“民用航空器运营人”,同时将飞行划分为定期航班飞行、不定期运输飞行、通航飞行三类,还首次对预先飞行计划、定期航班、不定期运输飞行、通航飞行、领航计划、时刻等10多个术语进行了定义,消除了执行中的模糊地带。
其中,通航飞行被明确定义为除定期航班飞行、不定期运输飞行之外的其他所有民用航空飞行活动,并列举了包括调机、训练、试飞、验证、公务等(新第四条)。新办法还对各类飞行计划的申请、批准流程进行了大幅简化和优化,尤其利好通航。
据介绍,新版办法修订稿扩全面大幅提升了各类违规行为的处罚标准,彰显了“零容忍”的监管决心。
对未批准先飞(黑飞):罚款上限从5万元大幅提升至50万元(第四十条),处罚力度提高十倍,震慑效应显著增强。
对保障单位不履职:新增罚则(第四十一条),对空管或机场未按批准计划实施保障的,可处1-10万元罚款,使第七条规定的保障义务有了责任牙齿。
对欺诈取得许可:除撤销许可、罚款(1-20万元)外,增加“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资格罚(第四十四条),打击更为严厉、彻底。
来源:民航局官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