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告》,明确围绕低空经济产业全链条设置13个资助方向,企业可通过“企莞家”平台线上申报,获相应资金支持,助力东莞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此次专项资金申报是落实《东莞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重要举措,旨在通过财政激励引导社会资本聚焦低空经济核心领域,推动产业基础设施完善、技术创新突破、应用场景拓展及人才队伍建设。
此次资金支持基本实现低空经济产业生态的全维度覆盖,范围包括低空起降基础设施资助、低空信息基础设施资助、低空飞行服务平台资助、低空示范交通航线资助、低空政务场景应用资助、低空示范性应用场景资助、低空装备制造项目资助、低空维修维护检验检测项目资助、低空金融保险服务资助等13个方面。其中,关于低空经济企业开展适航取证的资助标准规定,eVTOL航空器一次性奖励1500万元;大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一次性奖励500万元;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获得奖励合计不超过3000万元。
据介绍,专项资金的启动为东莞低空经济领域企业提供了精准的政策支持,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速产业资源集聚,推动东莞低空经济产业向系统化、规模化方向发展。
通告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2025年东莞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告
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支持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东发改〔2025〕192号)第五章的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我市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资金的支持范围主要包括:低空起降基础设施资助、低空信息基础设施资助、低空飞行服务平台资助、低空示范交通航线资助、低空政务场景应用资助、低空示范性应用场景资助、低空装备制造项目资助、低空维修维护检验检测项目资助、低空企业增资扩产资助、低空经济产业载体资助、低空产业人才引培资助、适航取证资助、低空金融保险服务资助共13个方面。
(二)资金申报单位属于低空经济产业领域。
二、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项目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资金申报单位须在东莞市内依法设立,专门从事固定翼飞机、直升机、新能源无人机、飞行汽车、eVTOL整机等低空航空器整机研发生产、核心零部件及关键设备研发制造、低空飞行与保障、商业运营等的相关企业(单位)。具体各项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13。
(二)资金申报单位应具有项目实施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项目未获得过同类型市级财政资金支持,不存在市财政专项资金不予资助的情形,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市政府或相关部门另有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
本次申报为线上申报,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晚上24:00,逾期不再接受申报。申报单位可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输入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进入平台;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进入平台),点击“低空经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对应栏目(共有“低空起降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申报”、“低空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申报”、“市级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专项资金申报”、“低空示范交通航线专项资金申报”、“低空政务场景应用专项资金申报”、“示范性低空应用场景专项资金申报”、“低空装备制造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低空维修维护、检测检验项目专项资金申报”、“低空经济企业增资扩产专项资金申报”、“低空经济产业空间专项资金申报”、“低空经济产业人才引培专项资金申报”、“低空经济企业适航取证专项资金申报”、“低空经济企业开展金融保险服务专项资金申报”13个栏目)进行线上申报。具体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13。
(二)形式预审
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人员对企业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形式预审。
(三)审查
申报单位线上提交材料并通过形式预审后,由所属镇街(园区)承办发改职能机构对线上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再由市发展改革局进行审核。审批状态为通过、不通过或退回修改。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须在5个工作日内补充完善并补正提交;逾期未补正,视同放弃申报。市发展改革局审核通过后,以平台短信通知的方式提醒申报单位提交纸质材料。
(四)提交纸质材料
收到提交纸质材料的短信后,申报单位可选择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纸质材料。申报材料需按顺序排版,使用A4规格纸双面打印,胶装装订一式三份,盖企业公章(骑缝章)。选择现场提交的,请携带规范装订材料及短信,前往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三区提交,可提前通过“i莞家”微信公众号/小程序预约“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三区—惠企服务(政策兑现)”取号;选择邮寄提交的,请将材料寄至“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199号东莞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三区(电话0769-22835627)”,并随件附纸注明通过审核的流水号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相关邮寄费用由申报单位自理。请于2025年11月28日下午5:00前提交纸质材料;逾期未提交,视同放弃申报。
(五)综合评审
市发展改革局接收到纸质材料后,结合项目情况,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六)公示
市发展改革局形成拟资助计划并在市发展改革局官网和“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向社会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如有异议的项目,将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核实,经核实不符合条件的项目不予支持。
(七)拨付
市发展改革局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排除后的资助计划上报市政府,市政府批准资助计划后,市发展改革局按照工作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四、其他说明
(一)资金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配合开展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以及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
(二)资金申报期间请确保联系人的联系方式真实有效。
(三)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应使用扫描仪录入,保证较高的分辨率和良好的清晰度。
五、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项目业务申报
市发展改革局创新和高技术发展科,张先生,0769-22830929、0769-22830979。
(二)“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申报操作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1.东莞市低空起降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2.东莞市低空信息基础设施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3.东莞市市级低空飞行服务管理平台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4.东莞市低空示范交通航线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5.东莞市低空政务场景应用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6.东莞市示范性低空应用场景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7.东莞市低空装备制造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8.东莞市低空维修维护、检测检验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9.东莞市低空经济企业增资扩产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10.东莞市低空经济产业空间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11.东莞市低空经济产业人才引培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12.东莞市低空经济企业适航取证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13.东莞市低空经济企业开展金融保险服务专项资金申报指南.zip
原文及附件下载地址: https://dgdp.dg.gov.cn/gkmlpt/content/4/4459/post_4459948.html?sessionid=#21
来源:中国经济网、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

